主人公叫神座崛起的小说叫做《神座崛起》,是作者神圣智狼所编写的科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一路上,很多人都和他打招呼,态度都很亲切。人长得帅,没办法......开个玩笑。这当然不是因为蒙德长了张小白脸,现在这样的声望都是他一刀一枪打出来的。要不就凭他一个普通骑士家庭的次子,哪里能让这么多...
精彩章节试读:
只怪“永恒之书”的诱惑力太大,或者说蒙德实在经不起“永恒之书”那些内容的诱惑,所以他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本性,让自己的人生走上了另一条路。
有时他都会想,要是这本永恒之书没有在他四岁那年觉醒的话,现在的他肯定还在北峰城的家乡过着悠闲而平淡的日子,作为一个骑士家庭的次子,男爵家的亲戚,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是凭着家族的势力和前世地球的知识和技能,要过上舒服点儿的日子也不要太简单。哪里像现在这样,整天在臭烘烘的沼泽里和蜥蜴人拼老命啊。
他有时都忍不住在心里哀叹:今世的我现在才16岁啊,要是在地球上,正是花季般的青春骚年,想的做的都是勾引女同学,玩游戏看新番等等愉快的事情。哪里像现在,整天想的做的都是怎么砍人,怎么更快更有效率的砍人,以及如何避免被人砍。劳资现在已经杀人如麻了啊啊啊啊......嗯,如果蜥蜴人算人的话。
没错,蒙德是个穿越者,前世的他是地球上中国的成都人,名叫蒙学通,一只工科狗,在某建筑公司当土木工程师,也就是常说的“搬砖的”。他的生活非常平淡,也就是公司和家里两头跑,平时没事就爱宅在家里看点儿新番,玩点儿游戏,以及看看网络小说。但是没想到的是,他自己也遇到了小说中那种烂大街的穿越剧情。那天和几个哥们儿去郊外农家乐腐败了一下,结果回来的时候就跪了。
他被一本从天而降的一本怪异巨书拍死了,身体被爆燃的汽车烧成灰灰了,然后那本怪书就挟裹着他的灵魂穿越了。等他苏醒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这个世界。而且他并不是那种普通的夺舍式魂穿,而是胎儿穿。
他的灵魂最初是是被“永恒之书”携裹到了这个世界后,就和当地的一个胎儿灵魂融合了。因为胎儿大脑发育不完全,无法承受太多的力量和意志,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永恒之书》就将蒙德的成人意志和记忆全都封存了,只剩下最基本的本能。
直到年满四岁后,蒙德的大脑发育到一定程度,前世的记忆才组建恢复,并与现世融合,而这时,“永恒之书”也正式激活,承认他为自己的宿主,并成为他的“金手指”。直到十二岁,他开启了“源种”,正式成为职业者之后,永恒之书判断他的大脑发育程度已经可以完全承受上一世的记忆和知识了,这才将其完全解放,并与现世的知识和记忆进行融合。
换句仙侠版的话说,就是现世的蒙德出生后足足花了四年时间,才勘破了“胎中之迷”,取回了前世记忆。但这个数据信息恢复时间有点长,整整八年才算恢复了所有数据。
“队长,登记处到了......”跟班卡斯特鲁的声音响起,惊醒了沉浸在回忆的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