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江宁王清珩的小说是《男友在我死的那天和毒枭女儿在一起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都市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就做保镖这件事,我跟他争吵过很多次。到后来,他总是刻意避开这个话题。「江宁,你要是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安歌给我的那些是我打一辈子工都赚不来的。」「王清珩,你掉钱眼里了!」门被重重地关上。那是我跟他说...
精彩章节试读:
王清珩跟我从小是邻居。
他跟王奶奶祖孙俩相依为命,小时候,我就很喜欢跟在他身后玩,他聪明,上树掏鸟蛋,下河抓小鱼,还会带着我去隔壁陈叔叔家的地里挖红薯。
被抓到后他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逃过去。
后来我们俩从那座小镇去往了大城市。
看什么都是稀奇的。
我找了一家奶茶店打工,他心思大,想干出一番事业。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
就做保镖这件事,我跟他争吵过很多次。
到后来,他总是刻意避开这个话题。
「江宁,你要是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安歌给我的那些是我打一辈子工都赚不来的。」
「王清珩,你掉钱眼里了!」
门被重重地关上。
那是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接连几天,他一直在那套大平层里。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已经死了。
安歌越来越器重他,他身上受的伤也越来越多。
最严重的一次,他为了救安歌,被刀砍伤,那道刀伤从肩膀一路到腰腹间。
我不理解,明明如此危险,但他还是乐意留在安歌身边。
病床上的男人面色苍白,干裂的嘴唇起了一层死皮。
我飘在上空,看着还在昏迷的王清珩。
这就是你向往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