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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只白色的狗拿着勺子再吃自己的饭。画面,很是诡异。
“你是馄饨?怎么上古凶兽长得这么像哈巴狗啊?”
混沌:“没见识,什么哈巴狗。这是我的本体......”
混沌现在跟林甄可是相当于上古时期的契约,她那脑袋瓜子里的东西混沌通通都知道。
哈巴狗,就那玩意儿还想跟它媲美,也不怕被天道收了。
“馄饨,这不重要。你赶紧想想办法儿,上仙让我三日之后弹这曲子给他听。我根本就记不住刚才的曲子啊,这不是死定了么?”
混沌丢了手里的勺子,然后一下就扑到林甄怀里:“嘿嘿嘿嘿,这个你放心。谱我有,但是能不能学会就靠你自己了。”
这小甄胖乎乎的,趴在她怀里可真的舒服。怪不得暄华上仙最近总是抱着她......
林甄把它扒拉开,“馄饨,你有谱那你会不会弹啊?你教教我啊?我是真的不懂音乐啊......”
“也不是不能帮你,小甄,我可以帮你将上仙弹的画面给你放出来。但是我这样做的话......算了,我帮你。”
这几天里吸收的灵力耗尽就耗尽吧,只要小甄能快点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那就怎样都好说。
有了混沌的帮忙,林甄也算是有了点头绪。
接下来的三天里,她除了方便和吃饭、睡觉,其他时间几乎都是在练琴。
饶是这谱子看着简单,林甄也费了大半天才死记硬背的记了个九成。
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吧,第三天的时候,林甄已经可以弹得像模像样了。
这当然不能全部归功于她,混沌为了帮她耗尽灵力,三天都是以哈巴狗得形象在殿里陪着她。
不是它不想回到虚空去,而是它根本就回不去了。因为灵力太弱了......
第三天晚上,林甄还在不停的练习。
她药确保自己一个音都不会错才行,这错一个音就是一顿饭。她,错不起也饿不起啊......
第四日。
林甄依旧是早早就起来继续来练琴了,今天可是“考试”的日子。
暄华上仙骑着九头鸟回到暄华山的时候,就听到了正殿传来的一阵阵琴声。
他摸了摸九头鸟的身子,低语:“九儿,小甄童儿也没有那么笨,不是么?”
九头鸟……
主角叫林甄暄华的书名叫《快穿:我比黑化大佬还要凶》,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萤火虫所编写的穿越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自她来了之后,暄华殿就比往常有生气不少。她不像别的小童那般一见到自己就战战兢兢的低头不敢说话,反而像只百灵鸟似的叽叽喳喳个不停。这样的童儿,的确是有趣。可是他这些有趣的小童儿,却被那几个欺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