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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上,鲜血很快流出来,慢慢的流向沈辰瑾的墓碑。
姜秋秋昏死前的最后一眼,只看到自己的血浸染了沈辰瑾的墓碑,那鲜艳的红攀上美丽的小雏菊,他好像抱着那束花站在风中,脸上俊逸的笑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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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洛朝福康十年
钻心刺骨的痛逼得她睁开了眼睛,姜秋秋没有想过,她还能活下来。
但眼前的景象,显然跟她想得不一样。
不是成排摆放的黑色墓碑,也不是挂着点滴的寂静病房,此时她身处的地方,不仅荒无人烟满地狼藉,并且还能听见鬼哭狼嚎的叫声。
她的手触碰到了肚子上的伤口,层层布料挂在她身上,她咬着牙看了眼那被捅了个窟窿眼的伤口,鲜血还是不断的往外流。
蚀骨钻心的痛在提醒她,这不是梦。
姜秋秋不是傻子,眼下她不能坐在此处等着饿狼来吃了自己,她忍着疼痛,闭着眼睛拿起身边那把染满她血的刀,一点一点割断身上的衣物,把自己的伤口包扎好。
撑着刀的身子艰难地站了起来,四处的迷雾让她如在阴间,天色渐明,她一直朝着日头的方向走去。
但每走一步,她就多增加一份痛。
长发如瀑,此时已经糟乱不堪。她走在前头,头发被拖在后头,满脸血渍的她活像个吃人的妖怪。
姜秋秋就近选了棵树靠着,一个轻微的咳嗽便能带出一大口血。
她心中觉得活着无望,但还是想拖着口气再走下去,想着想着,她已经走出了迷雾。
林子后面有一条道路。
凭着一口气,她如愿地倒在了黄土路上,如愿地被人救了一条命。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姜秋秋已经躺在一间简洁温暖的屋子里。身边的女生看见她醒了,高兴得眉眼都笑弯了。
“哥哥,娘子醒了。”
门前的蓝布被掀起,快步走进来一个面容俊朗的男子。
“可算是醒了。柔嘉,我去厨房里拿药,你在这守着。”
姜秋秋的伤口已经止血了,但她撑起身子时还是被疼得咧嘴。筋骨酸痛,脑子混沌,她究竟是怎么了?
房内的柔嘉看她自己起身,急忙放下手中的碗来扶:“小娘子,你快别动,我来扶你。”
姜秋秋的身子被她扶正靠在床头,整个人还像活在梦里。
主人公叫姜秋秋,沈辰瑾的小说叫做《我和初恋太子终成眷属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荞麦写的一本穿越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们虽然身份特殊,但是普天之下知道你我姓名的人并不多,如今粗布麻衣,不会惹人怀疑。倒是那位姑娘......”沈辰瑾欲言又止,“她伤得严重,我们耽误几天先照顾好她吧。”说完,眼神又向里看了一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