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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三百,我养的鹦鹉。
4、
三百是一只玄凤。
它之所以叫三百,是因为它身价三百。
六个月前,我在花鸟市场被一个老大爷一通忽悠,以三百的巨款买下了它,事后才发现自己被人诓了——像这种品相的普通玄凤,三百块钱可以在别人那里买一对,还送一个塑料笼子。
市场大爷欺我小无力,居然敢坑我money。
……不过,他还真是坑对人了。
像我这种人,就算发现自己被坑了之后,也常常会因为懒惰而放弃掰扯。
总共也就亏了一百多的钱,没必要再找人家掰扯,有那个掰扯的时间还不如多睡一会儿。
于是我大手一挥,就将这只鸟留在了家里,赐名三百。
三百的身长不足一尺,黄白色的的软毛上缀着桔调的腮红和乌溜溜的一双眼睛,长相颇为可爱讨喜,生性也爱干净,从来不在屋子里乱拉屎,就是性格略显暴躁傲娇了点。
别人家的走地鸡,被主人养了六个月之后,大多都任亲任摸,会黏着主人撒娇,用脑袋蹭主人。
但三百就不一样,它基本不让我摸它,遇到强摸的情况,它就会气急败坏地啄我的手,等到把人啄得吃痛松手,就马上扇着一对翅膀扑棱棱地飞走,边飞嘴巴里边发出啾啾唧唧的叫声。
我虽然听不懂,但也能感觉得出来,它骂得很脏。
不过,要是发现自己的行为太过火,真的把我惹毛了,三百又会飞回来,站在我附近,用一双黑漆样的小眼睛心虚地看着我。
我看着它这种眼神,往往就也气不起来了。
偶尔,三百龙心大悦的时候,也会曲尊降贵地飞到我的身上,用喙帮我梳头,或者蹭着我的耳朵撒娇,发出一连串细碎的叫声,听上去娇得不得了。
我最是受不住三百这副模样,心都化成了一滩水,简直被萌得头上冒泡泡。
算了算了,它可爱,它做得都对。
我把鼻子凑到小鸟毛绒绒的身子上,心里感觉不要太幸福。
“算了,养宠物可不就是这样嘛。“我自我安慰道。
5、
但深陷高热中的我,此刻并没有欣赏小鸟美貌的心情。
“三百,乖,别闹。”我难受得很,喃喃地出声,“……我好热啊,好难受。”
没想到,从来都是一身反骨的三百,今天居然十分乖巧,它在我的脸上乱蹭了一阵,就听话地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室内突然又响起了翅膀上羽毛相互摩擦的声音,是三百又回来了。
它是饿了吗?
不应该啊,我明明已经在自动喂食器里加满鸟粮了啊。
我胡思乱想着,竭力揣摩自家走地鸡的心思,最后将三百的行为归结为一个动机——它应该只是单纯地在犯贱而已。
“乖,自己去——”
我话犹未尽,一个“玩”字还堪堪卡在喉咙里,脸上就盖上来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弄得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