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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怕什么,成就成,不成就不成,年轻人交个朋友有什么关系,我明天就帮你约时间,先看看再说···”
显然,我无法拒绝,这场相亲非去不可。
周二,天刚刚黑,周云松就出现在弄堂里。
他从不带钥匙,每次都是直接打电话给我,仿佛在我身上安装了电子感应器,接到电话我就在门边候着,数着他的脚步声,直到感觉他在靠近,我立刻扶着门把手把他迎进来。
我关上门,紧接着会在猫眼里观察一下有没有人跟着他。
这些都是周云松教我的,我每学会一样就多一分紧张,也对这个男人的深不可测感到害怕。
他进来以后就彻底放松下来,往地上一躺,踢掉袜子,脱掉裤子,像个孩子一样睡成个大字。
我在小客厅铺满了从乡下买来的草席,因为他说过最喜欢赤脚踩在草席上的感觉。
我们并排躺着,周云松突然开口:“你真要去见她介绍的那个医生?”
“还没有,我没什么兴趣···”
“不见也好,见了我就要被甩了喽!”
我用胳膊肘推了他一把,他顺势拉住我不放。
“洗个澡去!”我从他怀里挣脱。
他果断拒绝:“我不洗,浪费时间,谁知道待会又有谁打电话来把我叫走。”
的确有好几次,他刚脱了衣服就接到电话,不得不气急败坏的穿上刚刚脱下的衣服走人。
他的手机永远放在触手可及的位置,一旦进入从不浪费时间,免得被人中间打扰,完事了就往卫生间跑,手机放在马桶盖上,丝毫不耽误。
他洗澡的时候我也没闲着,仔细整理他的衣服,清除上面的头发,口红印,防止他带着罪证回家。
如果他洗完澡还没有接到任何工作电话,会留下吃晚饭。
因为无数次的演练过,而且每一天都在准备着,我的晚饭总是上的很快。
他喝着我倒的酒,吃着我炒的菜,这样的场面总是让我幸福的想落泪。
虽然他总说:“你不管怎么做,做出来的都是单身汉的味道。”
我假装生气:“人家已经用了很多心思,费了很大力气!”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做饭也就勉强下咽,不像萍姐,她家的厨房光是酱料就有好几个品种。
而他也说:“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吃饭。”
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带了一块卤牛肉过来,我尝过了,从未有过的好吃。但我从未问过是不是萍姐做的。
我问他:“如果萍姐介绍的那个医生约我,我要不要去见他?”
我本来不想说这么扫兴的话题,但又觉得不得不说,我也想看看他的反应。
他沉吟了一下说:“还是去见吧,既然她都帮你约了,拒绝会显得唐突···”
我一脸受挫的表情,说到底,我对于他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
我声音颓废:“我宁愿一个人,一辈子住在这间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