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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诅咒。找到答案的我决定不再这么躺着了。
由于血液干了之后会产生一定的粘性,硬扯肯定不行。于是我选择先翻个身让面部向上,再慢慢的用手将头发一小撮一小撮的拔了起来。右手已经可以提起来了,但是右脚好像还没完全恢复。
当早晨第一缕阳光透过这只血手的手指缝照在我的脸上时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我坐了起来,看着这好像不属于我自己的身体陷入沉思。既感到不可思议又感到无可奈何,基本上无可奈何的情绪占了大部分。
转身看着身后这栋废弃的烂尾楼我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虽然在烂尾楼跳楼没有观众也不会有人试图阻止你,但是尸体却在短时间内没人发现。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如果尸体等到好几天甚至更久没人发现的话一些想要靠尸体传达的信息速度就变慢了。
“我这脑袋瓜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啊?”我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找个地方换掉这一身发臭的血衣和洗洗这肮脏的身体,头发都可以当扫帚用了。
如果被人看到一个血人在大马路上行走,那肯定会被报警带走,所以我在工地一个雨水坑里先把血洗掉。我还是第一次赤身漏体的在野外洗澡,这要是被哪个小伙子看到了,那可真是要羞死人了。
虽然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还是要为之赞叹,原先肉体撞击水泥地而造成的伤口已经全部消失不见,甚至皮肤看上去还变白了,就像婴儿般白嫩。皮肤上的血迹是可以洗得掉的,但是衣服上的血迹却是洗不掉的,尤其是干透了的血迹,没有漂白水浸泡是不可能清洗掉。为了不被发现,我重新穿上血衣躲在烂尾楼里等待黑夜的到来。
太阳下山,月亮升起,空气中的温度下降我可以感觉的出来,可是我却发现度过了3天3天的我居然没有感觉到饥饿,看来之前是我小瞧了这个所谓的不死之身的能力。深夜来临,街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于是我在脑海中搜寻出一条人迹罕见的小路然后趁着夜色匆匆的往家里赶。
经过1个小时的徒步行走,我顺利的到达了我暂且称之为家的地方。曾经我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