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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有疑问?”刘sir问。
“若是自杀的话,没必要用这么惨烈的手段。”
“也是,可是没有证据表明是他杀。”他点点头。
同事们都在加班,只有我到点就走,我要回家照顾我那有抑郁症的姐姐。
“要走了吗?”
“对啊,回家照顾姐姐。”我拎起包笑笑。
“啊?”小吕露出疑惑的表情。
“有什么不理解的,我姐姐生病了,离不开我呢。”我不看她,笑着推门出去。
回到家,姐姐还是像往常那样,不说话,不动,毫无生气地躺在床上,不肯与我交流。
(五)
我打开电视,新闻正播报着一则新闻,东城区一位上市公司股东在家中割喉死亡,不排除他杀。
这个公司的名字我很熟悉,桓远公司不仅有房地产开发、电商、物流方面,还涉足娱乐圈。
颂歌出道时曾号称桓远小公主,她的经纪公司在该公司旗下。
换言之,他是颂歌背后的主要资本之一。
仅仅一周之内,娱乐圈两个名人先后去世,死因一致,割喉而死。
他们霸凌过的欺负过的,他们生意上的对家,他们所有有利益相关的人,都查过了,没有符合条件的。
“要不,还是定义成自杀?”
“……好。”
(六)
若是他杀的话,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他像学过刑侦一样,会避开所有我们查询的方向。
正当我们准备放弃时,新的线索出现了,短短两天之内,两名警察先后死于家中。
第一个警员死因依旧是割喉,并且手法与前两次一致。
第二个警员在第一个警官尸体被发现后两天被发现,这次不是割喉,而是被狂砍几十刀,像是在泄愤一样。
“这,还能定义成自杀吗?”
“这都剁成排骨了,自杀有点站不住脚啊。”
“……”
警署终于将其命名为“八二五连环杀人案”,开始立案调查。
(七)
只是关于第四起案件与前三起案件究竟是否有关联的时候,我与小吕持不同意见。
小吕认为可以断定是一人所为,因为第四受害人虽然被砍了很多刀,但致命伤还是脖子上的一刀,与前三次的作案手法力度一致。
而我认为,前三起凶手作案细节周密,并极力伪装成自杀,以逃脱嫌疑。
我们在第三起案件之后就已经决定立案。
而第四起案件,凶手显然是发现已经暴露,没有办法再伪装成自杀,于是先泄愤再杀,破罐子破摔,不在乎掩盖真相。
但是,不排除四起案件有两个不同凶手完成。那前三起案件至少由两个人完成,这第三起可能是故意模仿前两起的作案手法。
换言之,凶手就在警署之中。
只是有一个怪异的点,第四个受害人死的时候,墙上血书几个大字:
“猜猜下一个死的会是谁?”
(八)
专业人士检验后,断定这是第四受害人自己的字迹,也就是说,他是死前被逼写下这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