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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聚会我不参加了。”
“至于么你,”已经收拾停当的莫方,笑嘻嘻从盥洗室出来,转个圈,显摆身上那条孔雀蓝的长裙子,一边将何若求的衣服抱到怀里:“楼下有干洗店,两块钱,五分钟,利马就好。”
何若求颓然坐在皱皱巴巴的沙发套上,挥挥手,任莫方自己去忙碌。
他的心情,真悲催啊。
想想,自己是怎么混的,怎么活三十有五了,突然就混到见个土大款都找不到合适的衣服。他闭闭眼睛,想起四年前林阳和温玫去上海的那次。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他只不过穿着最普通的白衬衣,领着他们挤公交走街串巷去吃生煎包,却没有半点局促的意思。彼时,第一次来上海的林阳,虽然着了爱马仕的外套,可是,哪个人见了他们,不是眼睛盯住他看。用小跑堂私下里的笑谈:乡巴子穿得再精光,也不过乡下人啊。
那时候的他,虽然心里也腹诽莫方的朋友不请自到,招待林阳和温玫那几天,他和莫方三分之一的薪水也就没了。心里有点一惊一乍的疼,可是,更多的,还是自豪和骄傲。那时的他,是上海某公司的白领,在这个中国最富有的城市,生活了将近十年,世面见得大,眼界放得宽,哪里是林阳和温玫这样的小城市民比得上的。
但是,造化弄人啊,才几年啊这是,他就丧家之犬一般从繁华的上海落荒而逃了,逃就逃吧,可恨的是,莫方非要逃到她的故乡来,让一般乡党看笑话。
何若求咬着后槽牙起身倒一杯白开水,立在窗子前,看着这个逼仄小城黯淡的天空,只觉得自己像是在做一场梦。其实怎么能怪莫方呢,不逃到盐市来,他们还能逃到哪里去?盐市这里,毕竟有岳父岳母留下的一处房产,到这里,最起码他们不用买房或者租房。而且,莫方从小在这里长大,亲戚朋友都在,帮衬他们两个人,不成问题。最重要的还有,岳父在的时候,尚有一定的人脉。虽然现在老人家已经去世了,可是,福荫还在。
否则,他也不会这么快就进了盐市的银行,虽然只是一个没甚油水的小科长,可是,比起当初在上海的公司,何若求深感自己轻松……